近年來,明星人物姓名、知名企業(yè)等商標搶注現(xiàn)象受到公眾高度關注。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副局長何志敏25日在國新辦發(fā)布會上表示,商標惡意搶注行為,主要就是“傍名牌”“蹭熱點”以及搶注國家重大工程名稱、公眾人物姓名等。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堅決反對并及時打擊商標惡意注冊行為,積極引導全社會樹立正確的商標注冊意識。
何志敏指出,根據(jù)商標法規(guī)定,商標惡意注冊主要是指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以攫取和不當利用他人市場聲譽,損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侵占公共資源為目的的商標注冊行為。主要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商標惡意搶注行為,主要就是“傍名牌”“蹭熱點”以及搶注國家重大工程名稱、公眾人物姓名等;另一種是商標惡意囤積行為,就是“不用先囤”,大量囤積不以使用為目的的商標。
“這兩種行為都存在很大社會危害。”何志敏表示,商標惡意搶注行為,比如大家都知道的“丁真”商標被搶注,就是有人圖謀不當利益,從而擾亂商標注冊管理的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商標的惡意囤積行為,比如前段時間我局駁回的某公司300多件商標注冊申請,則是對市場資源和行政資源的浪費,嚴重損害公眾利益。
他介紹,為了有效應對這些問題,積極營造更加良好的市場環(huán)境,我們做了四個方面工作:一是推動完善法規(guī)。商標法第四次修訂專門增加了“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的規(guī)定,將打擊惡意囤積商標申請的關口前移到審查階段,并貫穿整個商標申請注冊的程序中。二是準確進行識別。通過設置商標審查指引詞庫,綜合人工判斷,在審查中準確識別商標惡意注冊行為。三是開展分類處置。對于有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比如惡意搶注“雷神山”“清澈的愛”等商標的行為,予以快速駁回并曝光,讓相關機構和人員受到全社會的聲討。四是組織專項打擊。
下一步將不斷完善商標法律制度,加大遏制和處罰力度,及時曝光典型案例,促進中國品牌建設,不斷推動知識產(chǎn)權事業(yè)高質(zhì)量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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