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的申請是所申請專利的一種保護作為。在專利申請成功后一定的期限內,可以保證專利的獨一無二性。專利屬于其他的一項無形資產,既然是無形資產,那么對于無形資產是具有一定的時間限制的,在到期后可以繼續申請專利。下面,就跟著專利申請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不能申請注冊專利的情形
遞交申請外觀設計申請的,應當包括專利申請請求書、外觀設計圖片或者照片,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發現申請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申請不予受理:
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缺少請求書、說明書(實用新型無附圖)和權利要求書,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缺少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的;
二、沒有使用中文的;
三、各類申請文件沒有按照規定打印、印刷、書寫、附圖沒有按照繪制圖形的要求繪制的;
四、沒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要求用阿拉伯數字編順序號的;
五、請求書中缺少申請人姓名或名稱及地址的;
六、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的;
七、專利申請的類別(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不明確或者難以確定的。
關于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條件:
專利法雖然沒有明文規定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應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但專利法卻規定:“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所謂不相同是指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外觀設計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在國內公開使用過,可以認為這是對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的新穎性的要求。從實質上來說“不相同”就可以視為是判斷外觀設計是否具有新穎性的標準。
所謂不相近似是指與申請日以前已經公知公用的外觀設計相比,該外觀設計有顯著的特征,以致專業美工設計人員不能容易地從現有技術中演變出來。所以這里“不相近似”可以理解為是對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的創造性的要求。
至于外觀設計專利的實用性,專利法中規定:“專利法所稱的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其中,適于工業上應用,可以認為是對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的實用性的要求。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資料。綜上所述,專利的范圍非常廣泛,向公司的圖案以及公司的名稱外觀設計等等都可以申請專利。申請專利后,未經申請人的允許不可以私自運用申請人的專利,否則是一種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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