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48739558號“MI LIVEHOUSE”商標不予注冊的決定文書公開。文書顯示,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對安徽某公司申請的上述商標提出異議。
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認為,被異議商標指定使用服務與異議人引證商標“MI”屬于類似服務,且雙方商標外觀相近,顯著識別文字均為“MI”,構成近似商標,如予并存使用于類似服務上易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依據《商標法》規定,決定對第48739558號“MI LIVEHOUSE”商標不予注冊。
所有客戶信息嚴格保密,保護客戶信息免遭外泄
辦理完成后所有代理材料精心包裝,快遞直達
專業代理人進行注冊查詢,提高申請通過率
所有知識產權服務由專業人士進行操作保證品質
售前咨詢,專業代理人辦案,完善的售后監測服務